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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0章(第1页)

“故周文、武以定天下,周公制礼,而天下治,万世垂范之业,何也?一曰上下,二曰尊卑。无上下之别,是以乾坤有倒置之忧,故而汉逢董、曹;鲜尊卑之序,是以孽庶犯人主之威,方有唐历安、史。圣人曰‘君君臣臣父父子子’,何以谓?各安其份,各司其职耳!今若奴婢能登于堂,庶孽得非分之望,他日臣下异念,令人君何处?”

“君明于上,制也;士大夫治于下,礼也,是以三代之业,八百载乃衰;若以上下颠倒,尊卑反序,言曰‘革新’,敢问秦未革新?隋未革新?能得五十春秋乎!”

可以说,他们的观点虽然守旧,但却也字字珠玑,切中要害,绝非空谈,直接命中革新派的最大缺点。

改革现有制度,废除延续千年的良贱秩序,不仅仅只是社会变革,也会让旧有的尊卑秩序发生崩裂,等于是官方自己否定了两百多年来自己一直宣传的意识形态,是在威胁皇权和统治阶级的合法性。

更诛心的是那句,你们说革新,敢问秦朝没有革新吗?隋朝没有革新吗?他们革新的结果是什么?因循旧制固然不美,但纵使再差,也有两三百年国祚吧,贸然大刀阔斧改革,谁能保证不会“二世而亡”?

一万年太久

十一月二十日,都察院监察御史上疏以妄言朝政,请缉拿金陵大学唐甄。

因为唐甄是革新派这边声音最大,却没有官身的。

虽然奏章还没有递到北巡的朱由榔那,就已经被南京留守的内阁宰相们否决。可这却如同发令枪,瞬间激化了双方矛盾。

论战开始从理论交锋,进入互相攻讦的阶段

二十二日,吏部左侍郎弹劾应天巡抚陈子龙

二十三日,数百举子、乡绅叩阙承天门,言罢张同敞

当天下午,金陵大学政治系百余学子集会宣讲,支持唐甄,被经学系学生冲击。

二十四日,双方首次在承天门外爆发了肢体冲突

二十五日,根据北巡的天子批复,黄宗羲《请废奴疏》获准,命内阁施行。

自光烈十四年起,全国境内汉籍在册奴婢必须全部清退,各地不得有保留,愿意留下继续在主家工作的,官府应出面撕毁身契,改为工契(劳动合同)。

除了奴籍,还有贱籍、医、商、匠、卜、阴阳等,均不再设单独户籍,加上早就废除的军籍,各籍百姓,允许自由从事职业。

户籍制度被精简为官、市、民三种,按现在的标准,也就是事业编制、城市居民和农业居民三种。

而且其中官籍只是临时户口,只有官吏在任时便于管理统一登记,如果退休致仕,或是其他原因离职,均不保留,且不能继承。

至于市籍、农籍之分,这是为了区分土地所有关系,毕竟城市居民不靠土地吃饭,税收方面有所不同。两者可以互相转换,主要是看其人常住地,

废除县、府两级的路引制度,只保留跨省需出具身份证明,出关须获得官府准许。

自新年元旦开始,官府不再承认一切形式的红、白身契合法性。

此前签订的,一律作废,此后不得签订,否则将按照新行《民律》,论买卖人丁罪,罚五百至三千元不等,若有强制手段,则可以《刑律》处刑。

是的,自光烈十四年起,酝酿了两年的《大明律》修订案,《民律》、《刑律》两部将试行。

同时发生的,还有随着光烈十三年秋收结束,时隔十年,全国将进行第二次度田和人口统计。

这次,由于各户籍的改革,人口数据肯定有极大变化,很多以前用各种形式隐匿的人口都将暴露出来。

全国将掀起清理隐户的专门行动

而让某些士绅们坐立不安的还不止于此

由于《民律》的施行,意味着原本得到官方默许的“乡绅自治”制度将被取缔,地方士绅不得以任何形式,施行任何与审判、处罚和对乡民的强制集资行为。

而是由县一级官府设立的镇乡、村两级行政单位代替乡绅自治,过去大明也有基层行政单位,但基本都被当地乡绅大族架空,为了防范这一现象,又规定乡镇一级长吏不得由本乡镇人氏担任。

这种律法对于基层的深入掌控,上一次还是在秦朝。

除此之外,还有针对土地兼并的进一步限制,按照新行《民律》,官府分配土地的屯田户所属田地,二十年内不得买卖转移。关内十三个布政使司以及南北两直隶境内,个人所属耕地,不得超过三百顷(关外、中南半岛、南洋地区不在此列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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