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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41 章(第1页)

,陈渊有严重的胃疾,是频繁应酬喝出的病。

他使劲揉额头,“嗯。”

沈桢立马去厨房煮了一碗姜汤,匆匆跑回卧室,陈渊难受得很,人也乏力,倚着床头双目紧闭。

“没有红糖了,我兑了冰糖,不然姜味太辣。”她扶起他,“喝了再睡。”

陈家的男人,不喜甜。

陈崇州如此,陈渊亦然。

他托碗底的一刻,也握住了她的手。

分不清,是有意还是无心,沈桢本能一抽,没抽出,她抿紧唇。

“林笙在香港,也这么照顾我。”

林笙,这名字,她听过很多遍了。

“你小女友吗?”

陈渊回答,“不是。”

“我记得,你说她是你的生活助理,在你的公寓住。”

“是。”

“我利用过她。”

“男人只要对一个女人愧疚,或是感激,永远不会转化为爱情。”

沈桢沉默听着。

“你感激我吗?”他忽然问。

她毫不犹豫点头。

陈渊唇色有些苍白,笑了一声,“你上当了。”

沈桢望向他。

“男人不爱自己感激的女人,女人也许会爱让自己感动的男人。”

她低眸,没忍住嘲笑,“老掉牙了。”

“易名说的。”

“那群公子哥,油嘴滑舌,你还真信。”

陈渊笑声更重。

***

早晨,他还没醒,沈桢不声不响离开南江路,回了一趟富江华苑。

陈崇州坐在沙发上抽烟,窗帘拉得严丝合缝,不透一丝光。

他面容疲惫,似乎一夜未睡,听到开门声,将烟头碾灭在烟灰缸。

沈桢无视,去卧室收拾行李。

“站住。”烟熏得他嗓音沙哑,“你昨晚去哪了。”

她仍旧没理会,陈崇州走过去,拽住她,“问你话。”

这回,沈桢没甩开,“安秘书家。”

“凌晨2点,安桥开车回清荷园,我碰见她了。”

清荷园距离富江华苑五分钟的车程,只隔一条街道,要不是顺路,她和沈桢也打不上照面。

沈桢不吭声,看别处。

“住她家?”陈崇州极大的力道,将她扯进怀里,下巴嗑在他胸口,坚硬的骨骼砸得沈桢头晕目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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